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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办理流程
在册企业办理流程
说明:如果您需要设立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在注册用户时未将用户与已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注册号关联,则适用以下流程图所示流程。
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
 8.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10.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2.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需提交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4.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6.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7.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8.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说明:如果您需要对已注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进行变更或注销申请,且在注册用户时已将用户信息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注册号关联,则适用以下流程图所示流程。
 
需提交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4.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7.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